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版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稽[2003]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28
实施时间: 2003-10-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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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自2002年10月1日起在本市部分服务业、娱乐业中启用《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后,部分纳税人要求对面额5元(含5元)以下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增加记账联。经研究,决定调整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版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规格为:220*80mm,样式为三段,从左至右依次为存根联、记账联、发票联。
  二、调整无奖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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