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办公室关于使用《上海市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稽[2003]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10
实施时间: 2003-4-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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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本市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高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服务机构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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