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海关关于全面启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的通告
发文文号: 广州海关通告2016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6-3
实施时间: 2016-6-3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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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统一版系统”)已于今年4月8日在广州海关上线运行。按照上级部署,广州海关决定于6月30日前完成统一版系统切换工作。切换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通关管理系统”(广州版)将不再接受清单申报。在广州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含网购保税和直购进口)的企业,请按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切换说明》办理相关手续。如需业务咨询,可拨打广州海关12360热线。
  特此通告。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切换说明
  广州海关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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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切换说明.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