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6]5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6-1
实施时间: 2016-6-1
失效时间: 2018-5-3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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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年6月1日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市市场监管委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登记注册便利化,简化名称登记程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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