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农[2016]2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4-5
实施时间: 2016-4-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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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
  为加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农业厅联合制订了《福建省农产品安全于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6年4月5日
  福建省农产品安全与监管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意见》,加强和规范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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