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发[2016]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5-27
实施时间: 2016-5-2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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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
  现将《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报账管理工作,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附件: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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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办法.doc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报帐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