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收回全资子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沪地税地[2002]5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11
实施时间: 2002-6-11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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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予减免房地产交易契税的请示》(沪交投资〔2002〕92号)收悉。根据《国家契税暂行条例》、《国家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因撤消全资子公司而取得的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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