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涉税事宜办税指南》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1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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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便于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营改增过渡,现将试点纳税人需办理的营改增涉税事宜及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行业,在地税机关缴纳营业税的全部纳税人。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2016年4月30日前,试点纳税人应按照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营改增涉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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