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住建[2016]4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6-4-22
实施时间: 2016-4-22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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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建委(局),绥中、昌图县住建局:
  为适应国家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市场与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对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调整。现将调整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凡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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