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30
实施时间: 2016-3-30
失效时间: 2016-6-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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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为确保我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二、应税范围
  本次纳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应税范围包括: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具体应税范围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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