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29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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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确保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全面顺利实施,现将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一)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二)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并持外管证向外出经营地国税机关报验登记,接受其管理。同时,
  应向外出经营地地税机关报验登记,接受其管理。
  (三)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前,已经在地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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