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四[金融服务部分]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30
实施时间: 2016-5-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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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四(金融服务部分)
  2016-05-30 内蒙国税货物和劳务税处
  一、关于保险公司投保车辆维修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被保险人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指定维修厂修理的,保险公司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但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直接向被保险人赔付现金的,要严格控管,原则上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关于保险公司开展的联保、共保、再保业务处理问题
  保险公司开展的联保、共保、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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