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一[建筑服务部分]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30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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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一(建筑服务部分)
  2016-05-30 内蒙古国税货物和劳务税处
  一、建筑工程老项目的确定
  (一)新增建筑服务老项目。工程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服务工程项目,经住建部门批准在原建筑工程项目基础上进行新增建设(如扩大建筑面积等),新增合同对应项目可参照原建筑工程项目按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二)部分开发项目。由于特殊原因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开工日期不明确,但是确已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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