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经信字[2015]4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6-19
实施时间: 2015-6-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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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银行,投融资机构: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发〔2015〕14号),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有效缓解我市部分小微企业转贷难题,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将联合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开展青岛市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以下称:转贷引导基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贷引导基金的规模和管理
  转贷引导基金是由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引导国有投融资机构资金参与,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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