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关于申报2015年度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经信字[2016]4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发文时间: 2016-5-23
实施时间: 2016-5-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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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落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投入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意见》(青经信发[2015]2号)精神,现组织申报2015年度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
  一、申报条件
  符合青经信发〔2015〕2号文件要求,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合法设立并经营一年以上,2015年对10个实体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上一年度增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获得财源建设风险补偿金的机构原则上不再享受该政策。
  二、补偿金核算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银行业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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