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十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
实施时间: 2016-6-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5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问题一 典当业务是否属于金融服务?
  答复:典当业务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综上,典当行提供的典当......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