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6-1
实施时间: 2016-6-1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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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督促企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对于需向社会公示有关信息但未及时公示的企业,近期市工商局在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的基础上,再次以邮政信函的形式进行通知,督促企业及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http://qyxy.baic.gov.cn/beijing上公示企业即时信息。
  企业收到此邮政信函后,请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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