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地方国有企业1998年工资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一[1998]27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1998-11-3
实施时间: 1998-11-3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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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对本市地方国有企业1998年实行工资清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清算范围
  凡经市府有关委、办会同市劳动、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量调控等办法,以及企业主管局(公司)会同级财税部门按规定批准实行“按效益考核办法”等工资形式的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工资清算范围。
  二、清算政策
  1、 企业工资清算政策以市劳动局、市财政局沪劳综发(1998)11号《关于1998年本市地方国有企业工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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