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函
发文文号: 苏价工函[2015]9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2-28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71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规定及《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15]323号),结合江苏现行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现就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明确如下: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天然气发电调峰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575元/千瓦时;热电联产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584元/千瓦时;9F供热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555元/千瓦时;单机容量不超过10MW(含)的楼宇式分布式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784元/千瓦时。
  请你单位及时做好与相关燃气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结......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