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价率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医[2015]35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2-30
实施时间: 2015-12-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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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为规范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根据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医[2015]234号)、省物价局等七部门《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苏价医[2015]159号)精神,现将我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价率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价率问题
  (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销售药品(含二类疫苗,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除外)时,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中药饮片(含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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