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规[2011]1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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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为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并结合以下意见贯彻执行:
  一、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决定试行日期、试行范围,给经营者、消费者相应的适应期,确保平稳过渡,在试行中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到更大的领域。本规定试行有效期暂定为五年,第一年为过渡期,在有效期内国家和省另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各地应将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作为试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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