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6]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13
实施时间: 2016-1-13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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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2016年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6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凡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报送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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