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1]13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1-11-16
实施时间: 2001-11-1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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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2001)130号《关于本市国有企业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于1l月30日前将审计国有企业的资格申请表及有关申报材料按规定报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由协会核准并报上海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国有企业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通知》
  附件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有企业资格申请表》
  附件三:《国有企业200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情况表》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本市国有企业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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