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建[2016]4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3-21
实施时间: 2016-4-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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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规范江苏省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21号),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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