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6]1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3-25
实施时间: 2016-3-25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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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2016年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2016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3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省内大中型企业和规模相当的事业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均可申报。
  (三)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有关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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