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档案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6]2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4-13
实施时间: 2016-4-13
法规类型: 会计档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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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档案局、市财政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确保新《管理办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管理办法平稳过渡,现将《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新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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