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十一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27
实施时间: 2016-5-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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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题一 旅游业差额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
  答复: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以该办法计算出的销售额作为开票依据的,以下简称“差额开具&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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