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30
实施时间: 2016-5-30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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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纳税申报期限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5月30日至5月31日暂停网上报税、银行端查询缴税及POS机刷卡缴税服务。在此期间,如需缴纳税款请到所属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5月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延长至6月2日。
  二、2016年6月份增值税附征税费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7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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