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6]2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4-5
实施时间: 2016-4-5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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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国资委: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苏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省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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