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6]2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4-5
实施时间: 2016-4-5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1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201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中央各部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中央军委总部机关、武警部队总部机关(以下简称各省部级单位)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