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涉及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1999]4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1999-5-7
实施时间: 1999-5-7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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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
  自我局沪财会(1999)2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下发后,不少单位来人来电询问外商投资企业涉及资产评估业务如何处理,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和形资产对外投资,投出资产经评估确认的价值大于或小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仍应按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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