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6]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5-27
实施时间: 2016-5-27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1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外汇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境外机构投资者数据报送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