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建一[2016]1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3-18
实施时间: 2016-3-18
失效时间: 2021-3-1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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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工业科技开发水平,规范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以及国家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我们拟定了《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6年3月18日
  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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