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设维修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教委[2016]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4-14
实施时间: 2016-4-14
法规类型: 天津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0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教委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各办学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设维修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市教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设维修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组织实施。
  附件: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设维修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设维修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