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相关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19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4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已全面推开。经研究决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桂地税公告2010年第2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