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局发[2016]4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6-4-29
实施时间: 2016-4-2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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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5]28号),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38号)规定,现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达到退休年龄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人员的养老金计发问题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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