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贯彻〈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财税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法[2001]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2
实施时间: 2001-1-1
失效时间: 2013-12-27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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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0〕54号),特制定《关于贯彻〈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财税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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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13]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3-12-27
实施时间:20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