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经贸[2016]110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5-23
实施时间: 2016-5-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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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5]200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在委托研究机构评选的基础上,确定了天津、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青岛、厦门、武汉、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郑州、保定、临沂、赣州、岳阳、义乌等20个城市为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现将开展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要求
  有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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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及具体分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