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赣府发[2016]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2-2
实施时间: 2016-2-2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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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厘清监管责任、维护市场秩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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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