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工商企注字[2016]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5-11
实施时间: 2016-5-1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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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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