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文[2016]14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5-12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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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同步实施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以下简称过渡方案)。经省政府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现将《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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