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八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10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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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题一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已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是否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复:根据财税[2016]25号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上述第二款规定是对第一款规定的补充,因此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月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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