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运行[2016]5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时间: 2016-3-21
实施时间: 2016-3-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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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煤炭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重要意义
  当前,煤炭行业陷入严重困境。特别是去年以来,部分煤炭企业为挤占市场份额,采取超能力生产、以量补价、低价倾销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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