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使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 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16]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5-13
实施时间: 2016-5-16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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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代理记账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方便机构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及办理相关业务,财政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并已于2016年5月16日起在财政部网站(网址:dljz.mof.gov.cn)正式上线运行。
  为确保管理系统有效运行、发挥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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