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启用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相关代码段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15]1872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10-20
实施时间: 2015-10-20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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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满足市场发展需要,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为可交换私募债券现券交易分配137000-137099代码段。
  可交换私募债券现券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百万分之一,最高不超过100元/笔向买卖双方收取。
  请各市场参与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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