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19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0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问题一  个人出租自有住房给企业单位,可以代开增值税发票吗?税率是多少?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