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重新核发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6]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4
实施时间: 2016-1-4
失效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印发《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关于重新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1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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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银行业监管费收费标准.pdf    
附件2: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收费标准.pdf    
附件3:保险业监管费收费标准.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价格规[2018]91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8-6-22
实施时间: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