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5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综[2016]2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3-28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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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我们编制了《2015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各部门、单位比照执行的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下合并简称《收费目录》),并公布全省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下简称“收费项目”)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由国家和省两级有权部门批准,我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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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2015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xls    
附件2 各部门、单位比照执行的收费项目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