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流[2002]2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4
实施时间: 2002-1-1
失效时间: 2010-1-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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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01〕1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通知》列举的娱乐业范围中的"音乐茶座"本市目前暂指专门聘请专业乐队的音乐茶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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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税[2010]1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8
实施时间:20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