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苏府[2016]32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3-18
实施时间: 2016-3-1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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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经苏州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非住宅用地供应,优化区域土地供应节奏,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在商品住宅供应偏紧、库存较少的区域,增加土地供应量;在商品住宅库存量较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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